[活動資訊]地方立法權的爭議與未來發展
《地方制度法》明確區分了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的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地方自治團體對於自治事項的自治立法權獲得鞏固,其中第26條更賦予直轄市、縣(市)之自治條例得規定10萬元以下罰鍰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使自治條例具有實際規範效力。
然而,我國多數單行法並未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權限,使得中央與地方均難以確定其固有的權限範圍。這兩年來,由於中央與地方對於空污防治、防疫公衛與萊豬肉品的觀點不同,相較於中央法律的寬鬆,地方自治團體為保障住民生活,多利用通過自治條例規定更嚴格行政罰。而中央政府面對規定有罰則的地方自治條例,雖然可以透過核定實行法律監督,但是為了避免不核定後,地方自治團體可以依法聲請釋憲,有時候,中央政府採取拖字訣,既不核定又不是不核定,造成法制作業怠惰。最新的爭議則是,當地方自治條例附有罰則,但是地方自治團體堅不送至中央目的主管機關進行核定程序下,地方自治條例是否直接生效?
為了探究上述攸關地方立法權的爭議與未來發展的諸多議題 ,需要更精緻地討論地方立法權的本質、自治條例的法規範定位為何?而中央核定機制的正當性、地方自治條例優先於中央法律的可行性與程度又是如何?
配合2021年台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國立台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台灣地方治理研究學會與台灣治理協會共同辦理地方自治立法論壇,探討「地方立法權的爭議與未來發展」,邀請到台大政治系黃錦堂教授、銘傳公事所紀俊臣教授引言,以及彰師大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劉兆隆老師、台灣地方議員聯盟林晉章榮譽理事長、高雄市吳益政議員、南投縣游顥議員、新北市戴瑋姍議員一同與談,分享彼此的經驗與看法。
時間:2021年11月6日(六)上午10:50-12:20
視訊連結:https://meet.google.com/xqy-kujx-rpf(Google Meet)
※本論壇視訊連線是由研討會總主辦單位TASPAA暨中央警察大學辦理。
主持人:趙永茂(台灣地方治理研究學會理事長、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名譽教授)
引言人:黃錦堂(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紀俊臣(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客座教授)
與談人:劉兆隆(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
林晉章(台灣地方議員聯盟榮譽理事長)
吳益政(高雄市議員,親民黨)
游顥(南投縣議員,國民黨)
戴瑋姍(新北市議員,民進黨)
自組論壇主辦單位: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台灣地方治理研究學會、台灣治理協會
補助單位:臺灣民主基金會
「亭仔腳ㄟ地方治理」提醒您:
1. 亭仔腳專欄做為網路意見交流平台,文章純為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
2. 尊重智慧財產權,轉載圖文請註明出處。
3. 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留言時請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仇恨暴力、商業廣告等言論,本站將移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