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蘭市府會組成及公民監督
說起荷蘭,大家腦海應該會浮現諸如風車、運河、腳踏車、鬱金香的畫面。不過,若要談論荷蘭的地方政治或地方治理,大家恐怕就陌生許多。這篇文章將向讀者介紹荷蘭地方立法、行政部門的組成,以及常見的民眾參與管道。 荷蘭市議會與市政團隊的組成 20世紀的荷蘭,曾有將近400個城市。不過,由於區域整併和城鎮化的關係,截至2020年,荷蘭城市數量為355個,未來還可能持續減少。各城市的市議會每四年選舉一次,選舉採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無論是全國型政黨或地方型政黨(指只在地方運作,未參與全國政治活動的政黨),皆可在各選區提出候選人,並依照政黨得票比例分配市議會席次。 地方選舉過後,獲得席次的政黨們將展開協商,決定市政團隊的組成。常見的情況,是從各政黨當選的市議員中,指派負責不同政策領域和市政業務(例如教育、交通或房屋政策等等)的市政官(荷文:Wethouder;英文:Alderman;亦常被稱為副市長)。如同國家層次之下議院議員出任內閣閣員的情況,這些擔任市政官的市議員,就不再以議員身分參與市議會討論,而是受到市議會的監督。荷蘭人口第一大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共有10位市政官分擔市政業務,而規模小的城鎮,可能僅有1至2位市政官。一般來說,獲得最多席次的政黨,具有籌組跨黨派執政聯盟的主導權,但得看該城市各政黨的協商成果。有時,即便獲得席次較少的政黨,依舊可能加入到執政聯盟裡面,並有成員上任市政官。 值得一提的是,荷蘭城市的市長(burgemeester)係由市議會匿名的委員會提名名單,經該省的省級官員和中央的內政部核定後,最終由國王任命。市長為市政團隊(荷文: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