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未來社區治理的潛力,或許可與長照 2.0 結合
近來閱讀〈臺灣安全社區的治理研究:內湖與東勢兩案例〉一文,從內湖安全社區與東勢安全社區的治理經驗,發現都會型的社區如果有企業主的認同與安全理念的結合,就容易得到較多的經濟與人力資源,而鄉鎮型的社區則需要透過公部門的協助。
從該文中可看到臺灣社區安全計畫的設計橫越相關部門、民間組織與社區志工,進而因守護社區產生任務型的合作關係。但作者也提醒,這樣的治理經驗,會隨著地方政府首長(例如東勢鎮公所所長)換人態度的改變,而產生些微的變動(楊佳穎,2017)。
筆者認為未來社區治理的潛力或許可與長照 2.0 結合,主要因為現在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因為論文撰寫因素,筆者於 2018 年 11 月 27 日曾前往台北市萬華區中正出租國宅,對基督教慈善團體財團法人一粒麥子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台北服務中心進行訪談,獲得一些心得。
該國宅原是由 40、50 歲的軍眷居住,但因為蓋了幾十年,時過境遷,現在變成許多獨居老人居住,所以該服務中心透過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契約關係,進入這個國宅服務,對獨居老人服務採個案管理的模式,並有長照服務及社工帶活動及福利諮詢。
因為這個國宅的內部資源不夠,所以基金會再透過臺北市社會局輔助資源,連結附近的天主教老人照顧中心,也對身障者及高齡者進行個案管理,讓有需要長照的人,協助送餐、沐浴、清潔、打掃,以及透過和平醫院的醫生到宅醫療。同時,該中心並透過媒合志工的方式,對國宅的獨居老人進行協助,例如送餐等服務(張志源,2018:143-144)。
這個模式讓筆者思考社會住宅的管理應該要結合第三部門、社區長照政策與政府部門,例如社會住宅或許可有臨托空間及喘息服務、共餐服務,並有醫生看診服務或開設小型診所、友善商店…等,讓社會住宅從過去被認為是鄰避場所,能夠逐漸轉變成周邊區域所有人都能夠前來的地點。這樣的方式,或許可讓臺灣的社區治理潛力進行開發、創新,豐富臺灣地方與社區未來的發展
參考文獻:
楊佳穎,2017,〈臺灣安全社區的治理研究:內湖與東勢兩案例〉,趙永茂、韓保中(編),《臺灣的民主生機:治理能力、政策網絡與社區參與》,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頁21-66。
張志源,2018,《美國公共住宅、日本公營住宅及我國社會住宅因應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之社區照顧環境無障礙設計基準比較分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行研究報告。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亭仔腳ㄟ地方治理」提醒您:
1. 亭仔腳專欄做為網路意見交流平台,文章純為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
2. 尊重智慧財產權,轉載圖文請註明出處。
3. 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留言時請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仇恨暴力、商業廣告等言論,本站將移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