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女性參政的挑戰與問題
探討東亞地區的性別平等與女性參政時,臺灣經常被視為一個特殊的案例,除了即將結束期的蔡英文總統,乃是亞洲第一…
[活動資訊]安心問政、認真服務:地方議員的制度性支持
在代議政治下,地方議員肩負監督行政、審查預算、審議法案、服務選民,以及反映民眾需求之職責。根據現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法定收入包括每月研究費,以及開議期間每日1,000元出席費、1,000元交通費與450元膳食費。而在公費助理方面,直轄市議員每月有24萬元助理補助費,縣市議員則是每月8萬元助理補助費。另外,在為民服務費方面,直轄市議員每月有2萬元、縣市議員則是9,000元實報實銷的補助。 顯然,對於地方議員的支持上,現行制度至少呈現出五點現象或問題:第一,制度設計之初,地方議員定位屬於無給職,其主要收入為研究費而非薪資,這與立法委員的定位屬性不同。第二,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研究費標準不同,也未考量議員年資長短,統一比照其所對應一級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之俸給。第三,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助理補助費不同,可能拉大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服務品質落差。第四,助理費與為民服務費的齊頭式補助下,忽略單一縣市當中,選區之間的人口、面積與交通差異。第五,縣市議員的助理補助費有8萬元,得聘任2至4人,但在基本工資27,470元的規定下,議員實際可聘用的全職助理最多為2人,換言之助理補助費未隨基本工資調漲而調整。 回顧2022年立法院針對〈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修正討論,朝野立委提出多達24個版本草案。儘管此次修正僅通過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調整,但討論過程中,有許多委員亦關心地方議員的相關補助修訂。究實而論,為了促使地方政治朝向良善的正向發展,制度上應提供合理的支持資源,使議員能夠安心問政與認真服務。反之,當相關的制度資源不足時,議員可能就必須兼差董事長、尋求企業捐款,甚至鋌而走險收受建議款回扣與詐領助理費,從而形成政商代議的結構。 基本上,地方議員是許多有志從事政治工作者的第一站,尤其近來各地方議會皆出現青年議員,為地方政治發展注入新血。尤有進者,地方議員未來亦可能成為縣市首長或立法委員,因此地方議員的專業養成是強化民主政治體質的重點之一。爰此,本座談預計邀請地方政府與政治的學者專家,以及現任(或曾任)直轄市與縣市的議員和助理,針對臺灣當前地方議員的相關支持性制度進行研討,並提出未來持續改善之建議,以深化臺灣民主治理之發展。 時間:2024年9月14日(六)上午10:00~12:00地點: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7樓713教室 主持人:林晉章(台灣地方議員聯盟永久榮譽理事長)引言人:王宏文(臺大公事所教授兼所長、台灣地方治理研究學會理事長)與談人:陳秋政(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教授) 劉兆隆(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 陳宜君(南投縣議員,民進黨籍) 劉坤鱧(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彰化縣議會議長機要秘書) 主辦單位: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中華政府與公共事務學會、台灣地方治理研究學會補助單位:台灣民主基金會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E6jM7K歡迎對議員監督政府施政之量能等議題有興趣的朋友,一同前來分享、交流!…
地方議員對會議的想像
在議事廳打架、出位的言行、唱歌演戲、咄咄逼人又或是專業問政⋯⋯,這些可能都是大家對於議員開議的印象。隨著民主化進程,政治代議取代過去威權體制的一言堂,人民透過民主選舉制度選出代議士並為其發聲及履行公共事務。當中不論是國會議員或地方議員,他們為了履行人民委託並獲得下一次選舉的勝利,其必須進行選區服務及透過不同的立法行為為民服務,當中包括在審查法案、質詢、提案及投票等,因此會議成了議員重要的任務。因此,本文借助Freeman(2020)的研究向讀者們簡單介紹會議的類型有哪些,以及會議是如何運行的? 議員角色 研究議員的行為與角色,最根本的假設在於議員以連任為最主要目的(Mayhew,…
村里長與縣市議員的互動,平等或恩庇侍從?
在地方政治領域裡,議員和村里長都是基層政治運作的重要人物,當民眾有任何需要時,議員與村里長皆可接受民眾之請託而達成為民服務之使命,而在選舉上,里長可能扮演市長及議員重要的選舉樁腳角色,也可能進一步參選縣市議員。因此,究竟村里長與議員是競爭者還是政治夥伴? 目前國內外較少研究來檢視村里長與議員的互動關係,故針對此一重要議題,劉勳駿(2019)選擇臺北市及屏東縣兩個特性截然不同的縣市作為研究對象,探討村里長與議員之互動關係。選擇此二縣市之原因,在於兩地在政治、社會及經濟條件有很明顯的不同,因此互動關係亦有不同程度的差異。 以臺北市為例,因為是我國政經中樞,不僅交通便利,且資訊發達,因而人民較易獲得所需之相關訊息;因此,民眾大多是藉由報章、雜誌、網路及親友等各方面取得相關訊息後,將需求轉知里長協助解決,如非里長職權或資源所能解決者,再轉請選區議員藉由辦理會勘等方式處理之。 但在國境之南的屏東縣,由於當地各項資訊均不如首善之都臺北市這麼發達,當民眾有需求必須解決時,大多是在資訊掌握不足的情況下先尋求村里長、在地鄉鎮(市)長或市民代表等的協助,而村里長或鄉鎮(市)民代表常囿於本身資源有限,當其職權或資源無法協助解決時,則透過資源較多之縣市議員向行政機關反映、陳情或遊說來予以處理。 由於過去我國之地方政治研究中,研究主題多是縣市議員或村里長之法規、組織、職權、選區經營方式等,很少針對其互動關係,以及政經環境大為不同之二地區進行比較及探索。因此,劉勳駿(2019)在理論上,從以下觀點出發,…